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来县2023年造林绿化重点项目由惠来县人民政府以惠府办函[2022]220号文及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审[2022]114号文、[2022]131号文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通过认捐等形式筹集社会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惠来县土地整理生态修复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惠来县前詹镇、靖海镇、仙庵镇。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绿化树补种、部分泥土裸露区域补植及部分空地增加绿化种植。具体如下:(1)S235(赤澳村段往东--沈海高速仙庵出入口)道路绿化提升23.6公里。靖海镇产业大道520两侧种植三排绿化树,种植长度约3761米。石碑山、客鸟尾区域道路两侧种植三排绿化树,长度约11114米。(2)石碑山、客鸟尾片区道路绿化提升14.8公里;区域入口重点打造1864平方米;裸露区域补票及部分空地增加绿化种植390207平方米;海滩生态椰林13975平方米。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
工程估算总投资12398.42万元。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以10965.89万元为暂定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132.3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10833.58万元)。
招标范围:惠来县2023年造林绿化重点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格: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3.1款的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备施工资质。
3.3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为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岗项目。
3.4 驻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详见附件1。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6 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7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3.8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罚黑名单。
3.9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无签名或能认定属冒充签名的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3日自行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jysggzy.jieyang.gov.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及图纸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投标文件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向代理机构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仅作留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和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7日10时00分。
5.3 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7.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需使用本中心建设工程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sggzy.jieya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点击“投标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各投标单位自行熟悉“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流程,在系统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
7.4 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8、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土地整理生态修复中心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葵南一街10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663-66940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捷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新城30号铺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663-7900286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一览表
数量 | 备注 | |||
1 | 设计负责人 |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各1名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设计方提供) |
2 | 项目经理 | 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为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岗项目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提供) |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市政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提供) | |
4 | 施工员 | 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 各1名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提供) |
5 | 质检员(质量员) | |||
6 | 材料员 | |||
7 | 资料员 | |||
8 | 安全员 |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惠来县2023年造林绿化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须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3: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惠来县2023年造林绿化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
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